1月15日(三)Carmel Carmel Village Swatow Christian siteJan 31 min readRated NaN out of 5 stars.感謝天父在何文田區設立迦密村潮人生命堂,成為這區的燈臺,求主幫助我們有守望這區居民的心志!馬太福音 5:16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
馬太福音 5:16
「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」
觀察
背景:
這節經文出自耶穌在「登山寶訓」中的教導,祂向門徒說明天國子民應有的生命特質。
前文提到信徒是「世上的鹽」與「世上的光」,強調基督徒在世上的角色是影響和見證。
重點詞語:
「光」:象徵基督徒因神的恩典而有的生命見證,是信仰的表現。
「好行為」:指信徒在生活中的愛心、服事和順服神的行動。
「榮耀歸給天上的父」:強調信徒的好行為應使人認識神,將一切榮耀歸於祂,而非自己。
上下文關聯:
上文提到「燈不能放在斗底下」,提醒信徒不可隱藏神所賜的光,而是要讓光發揮照亮的作用。這節經文進一步說明光的目的是為了榮耀神。
解釋
基督徒的生命見證:
耶穌呼召信徒活出「光」的生命,因我們因信主得著光明(約翰福音 8:12)。這光並非出於自己,而是來自神。
光的作用是照亮黑暗,引導人歸向真理。
好行為的目的:
信徒的好行為是神的愛與真理的具體表現,目的是讓人看見神的作為,而不是高舉自己。
好行為是內在信仰的外在表現,與神的旨意相符,能使人認識神的聖潔與恩典。
榮耀歸於神:
信徒的生活應指向神,讓世人因信徒的生命見證而歸榮耀給天父。這提醒我們,行善的動機應是為了神的榮耀,而非取悅人或自我提升。
默想
我的生命是否如光般照耀?
我是否讓基督的光在我的家庭、職場、教會或社區中照耀?還是我因懼怕或懶惰而隱藏我的光呢?
我的好行為是否榮耀神?
我的行為是否反映出基督的愛和真理,吸引人歸向神?還是我的動機常被自我榮耀或人際關係的壓力所影響?
我是否意識到我的生命影響力?
我是否記得,作為基督徒,我的言行舉止是世界看見基督的窗口?我是否將這份責任看作對神的敬拜?
應用/行動
每天禱告,求神讓我的生命成為光:
求神鑒察我的內心,除去一切使光暗淡的罪與軟弱,並賜我力量在黑暗的世代中活出光明的見證。
實踐好行為,成為神的見證人:
在生活中以愛心服事他人,例如幫助有需要的人、關心孤單者,並用行動傳遞神的愛與福音。
謙卑歸榮耀於神:
當別人稱讚我的行為時,謹記一切的好處都來自神,並藉此機會分享祂的恩典與救贖,將榮耀歸於祂。
在群體中建立光的文化:
鼓勵弟兄姊妹一同活出光的生命,互相激勵,用好行為影響我們的社區,成為基督的見證。
結語
馬太福音 5:16 提醒我們,信徒的生命應如光照耀,讓人因我們的好行為而認識神的愛與榮耀。這不僅是我們個人的責任,更是我們對神的回應。願我們在每一天的生活中,忠心地活出基督的見證,榮耀祂的名!
天父
今天是“禱告守望迦密加40天”的第十一天.
天父
求你幫助我讓我與你相連結
讓我這枝子能結出許多的果子
讓你永活的水泉在我心中
這樣我行事為人必定能流露出屬你的香氣,為你作見證。
感恩有迦密眾弟兄姊妹同行,讓火苗燒旺,又熱暖我心。求親愛父神引領我們走光明正直的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