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惡劣天氣教會聚會指引

颱風警告訊號

  1. 當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訊號於聚會時發出,所有聚會或會議即時取消。惟主日崇拜可因應情況繼續進行。

  2. 當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訊號於聚會前2小時仍然懸掛或預計於聚會前懸掛,所有聚會或會議取消。

  3. 當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訊號於聚會開始前2小時取消,當日餘下之聚會或會議可照常進行。但戶外活動必須取消。

  4. 當三號颱風警告訊號於聚會前2小時發出,當日兒童崇拜、小學生團契及所有戶外活動一律取消。其他團契可按個別情況自行決定會否繼續聚會。而主日崇拜會照常舉行。

黑色或紅色暴雨警告訊號

  1. 當黑色或紅色暴雨警告訊號於聚會時發出,所有非戶外聚會可繼續進行。

  2. 當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於聚會前2小時仍然生效,所有聚會或會議取消。

  3. 當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於聚會開始前2小時取消,所有當日餘下之聚會或會議照常進行。惟戶外活動必須取消。

  4. 當紅色暴雨訊號於聚會前2小時發出,當日兒童崇拜、小學生團契及所有戶外活動一律取消。其他團契可按個別情況自行決定會否繼續聚會。而主日崇拜會照常舉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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